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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石:县交通局一些执法人员涉嫌敲诈勒索大车车主,相关领导推诿扯皮疑似保护?
日期:2024-4-28  来源:时代交通网  点击:10441

近日,一份令人震惊的举报材料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揭示了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交通局执法队、四分队执法人员涉嫌勾结外部人员敲诈勒索大车车主的严重违法行为。事件中,车主手机微信转账记录、录音和被造假的身份证明的证据截图等,都指向了这起严重的违法乱纪事件。



详细过程:

2024年4月15日,山西一大车因超载两吨被灵石县交通局执法队四分队扣留。随后 车主通过中间人联系到执法队四分队相关领导。中间人说执法队领导要8000元的好处费车辆才能放行。4月16日,车主通过与中间人协商,无奈答应给执法队领导5000元为条件, 交通局执法队答应放车 。随后车主微信转给中间人5000元。并又缴纳了500元罚金后,灵石县交通局执法队才将车辆放行。

在办理过程中,车主将身份证交给中间人办理相关手续。然而,在车主从中间人手里拿到放车的手续时,却发现身份信息被这些人用于走手续而做了假。车主在忍无可忍下,决定寻求媒体曝光此事。并委托媒体向灵石县交通局相关领导反映情况。



拿着原件进去后的复印件(提车手续上不对应身份信息)

令人惊讶的是,当媒体向灵石县交通局相关领导反映情况时。中间人竟能实时掌握媒体与交通局领导的沟通信息。中间人并及时与大车车主协商试图阻止车主寻求媒体帮助,不要把事情闹大。

4月22日,当媒体再次找到执法大队反映此事时,执法队大队长推诿扯皮中间人的存在,也不认可交通局内部会有人员参与此事。当媒体提供中间人电话号码后,执法队马上做样子给对方打电话,但最后以对方不接电话为由草草了结,至今此事仍然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在现在的法治社会中,任何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不作为的领导都应该被追究责任。在证据如此确凿的情况下,交通局的相关领导依然替违规乱纪人员打马虎眼,甚至推诿责任。并且及时通知违法人员与当事人协调,尽快了解此事。对违法人员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这件事情值得深思也值得深究。

此次事件中,灵石县交通局相关人员涉嫌的违规行为包括:

1.  执法队工作人员伙同中间人,利用职权敲诈勒索车主钱财,收取不正当费用5000元。

2.  灵石县交通局相关领导推诿扯皮,害怕下属执法人员违规操作的事情曝光,对下属执法人员的违规行起到了充当保护伞的作用。

3.  灵石县交通局执法人员伙同外部人员为达到敲诈勒索的钱财不被曝光,私自造假大车车主个人身份信息,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罪。

4.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以下几点:

1、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执法队相关人员滥用职权、勒索当事人,损害了车主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受到处罚。

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应当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此事相关领导未履行职责,害怕事情真相曝光,对下属队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包庇,充当保护伞。应受到纪检部门的严肃处理。

3、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交通部门工作人员伙同中间人私自造假当事人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此事,社会各界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查明灵石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和领导是否存在共同利益,查明是否存在腐败问题。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人员,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素质,确保执法公正、透明。

这起事件严重侵犯了车主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交通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呼吁全社会关注此事,要求有关部门严查到底,给车主一个公正的答复。同时,全国广大车主应提高维权意识,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法治中国将更加公正、透明,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

对于此件事情的发展,媒体将会继续关注最终的结果。

来源:时代交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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