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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检察官蒙冤入狱背后:民企老板与经侦支队长的交易
日期:2023-8-31  来源:廉政中国  点击:11600

改变高祀君命运的蓬莱沥青厂原址,当年的工厂大部分已经拆除。(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图)

“再有一年我就能把他送进去了。”2022年12月28日,63岁的青岛广源发集团董事长胡谅伦因病去世,作为他先前的好友、后来的仇人,前检察官高祀君心情复杂。近些年,高祀君为一桩旧案追责至今。

10年前,被“送进去”的那个人是高祀君——因为一宗工程款纠纷,高祀君与胡的公司对簿公堂,就在高祀君打赢官司时,据相关卷宗材料,胡谅伦通过贿赂警方,将该案转入刑事轨道,从而扭转败局,不仅阻止了民事判决的执行,还把高祀君送进监狱。

出狱后,高祀君花了五年多时间申诉,于2019年被法院改判无罪。平反后,他开始追责,试图将胡谅伦送进监狱。然而,三年多过去,胡谅伦并未受到法律追究,而是被疾病带走。

相识:行贿人与办案人

高祀君与胡谅伦结识,源于三十多年前的一桩公职人员受贿案。按胡谅伦2019年在一篇对他的“独家专访”网络文章里的说法,1985年,他给当时的青岛碱厂干活时,曾得到该厂一个经理的帮助,事后为表示感谢,他给该经理送了两千元。

四年后,那名经理东窗事发,当时主办此案的正是高祀君。就在胡谅伦行贿青岛碱厂经理那年,高中毕业的高祀君通过了当地司法系统面向社会招人的考试,成为青岛市沧口区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

高祀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胡谅伦那次被抓起来后,最初什么也不肯说,他暗示手下让其“蹲马步”,结果蹲了不到几分钟,胡谅伦就承认了。

因涉案金额较小,那名经理被免于起诉。作为行贿人之一的胡谅伦,则只关了三天就被释放了。

事后胡谅伦认为,高祀君在此案中故意“放了他一马”。高祀君对此不以为然。“当年对行贿(人)是不抓的。”高祀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不过,他表示,在自己权力范围内,那次可以把胡谅伦关个把月,胡只关了三天就放出来,对自己心存感激,也可以理解。

两人由此熟络起来,后经高祀君牵线,胡谅伦认识了他的部门领导,又通过部门领导认识了更高层级的领导。

按青岛市一位退休检察官的说法,2008年前,至少有五六年的时间,青岛市检察院的年货都由胡谅伦包办,鸡鸭鱼肉应有尽有,因为东西太多,他当年曾专门买了个冰柜用以盛放。这位人士说,当年胡谅伦还担任检察系统培训中心副主任,配了警车。

此外,广源发集团是青岛市城阳区的民营企业。在该公司原大院内,有一栋二层小楼,该楼曾一度是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刑警大队某中队的办公地。

在高祀君看来,胡谅伦虽然是一个仅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农民,但聪明、勤快,后来成为一名身家过亿的民营企业主,并获得全国劳动模范、青岛十佳青年等荣誉称号。

上述“独家专访”引用胡谅伦的说法称,随着他的企业越做越大,高祀君“隔三岔五找到公司,总是先从当年碱厂行贿案开始寒暄,然后变着法儿的提出各种要求”。

高祀君否认向胡谅伦“提要求”。不过,高祀君承认,他那时与胡谅伦关系很好。胡谅伦在兄弟当中排行老二,高祀君比胡谅伦小8岁,对胡以“二哥”相称。

按高祀君一位朋友的说法,检察系统早就有人给高祀君递话,说胡为人“不仗义”,让其不要与胡走得太近,但高祀君不听。正因为如此,高祀君出事后,递话者说他是“自己作的”。

决裂:偷窃建材风波

2003年,高祀君从胡谅伦手里揽下了地处蓬莱市(即现烟台市蓬莱区)的沥青厂工程项目,犯下了“这辈子惟一的错”。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年在青岛司法系统,跟胡谅伦做生意的大有人在。

当时,广源发集团如日中天,胡谅伦计划投资数亿元,在蓬莱建一个油港码头和一个沥青厂。高祀君称,在建油港码头时,他受朋友所托,找胡谅伦揽下了一个活。结果朋友将其转包给一个林姓包工头,林姓包工头又找到烟台本地包工头王强来干。

后来,此两名包工头听到广源发集团要建沥青厂的消息,又分别找到高祀君,让高帮他们揽工程项目。

高祀君说,他架不住二人“忽悠”,于是又找了胡谅伦,要来了沥青厂的工程项目。当时,高祀君对胡谅伦心存感激,“虽然也送了礼,但是人家毕竟(把工程项目)给咱了”。

高祀君当时并不知道,就在他拿到蓬莱沥青厂工程项目后不久,时任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黄兴风,也与胡谅伦做起了生意。

2012年,因涉聂磊黑社会案,黄兴风落马。根据胡谅伦在黄兴风案中所作的证词,2004年下半年,黄兴风多次找他,让其帮黄的妻子公司做生意,胡谅伦提出广源发玻璃有限公司有块空地,可让黄兴风妻子投资建炼油厂,他的公司提供原料并回收产品。

黄兴风妻子向办案人员说,胡谅伦还以预付加工费的名义,帮其解决了130万元的资金。

揽下蓬莱沥青厂的工程项目后,高祀君组建了两个施工队,其中一队由王强任队长,二队由林姓包工头任队长。林姓包工头后来退出,副队长王群成为施工二队队长。开工半年后,高祀君以妻子之名成立青岛金玖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玖源),作为承担工程项目的主体。

按高祀君的说法,一开始干活的时候,由于都是“关系户”,不需要施工资质证明。干了两个月之后,可能为应付检查,甲方让他搞个资质“顶一顶”,恰好王群手头有一套辽宁省工业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装公司)施工资质,于是就用了这个资质。

正是这个冒用的资质,后来让高祀君陷入麻烦。

2004年下半年,工地有人向高祀君反映经常丢建材,并怀疑是甲方广源发集团的孙某某偷的,而孙某某的叔叔是胡谅伦的岳父。

多年以后,王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建材是甲方提供的,即使被偷,损失的也是甲方,与施工队无关,最多对工期有点影响。但高祀君说“要对‘二哥’负责”,非要管这事。

高祀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其实知道孙某某与胡谅伦是亲戚,但在他看来,就算亲戚也不能偷。当时恰逢胡谅伦出国,联系不上,经高祀君和甲方负责人同意,工地报了警。

然而,孙某某不承认偷建材,还带人把高祀君打伤了。高祀君遂又报警,孙某某因涉故意伤害罪被抓。此事最终惊动了胡谅伦,其亲自到蓬莱斡旋,孙某某被抓后没多久即被释放。

风波过后,工地再未丢建材,但高祀君与胡谅伦的关系却因此破裂,广源发从此停止支付工程款。

高祀君说,后来他曾与胡谅伦当面沟通过此事,胡谅伦说:他(指孙某某)偷就让他偷,挨你什么事?高遂无语。

法庭内外的博弈

沥青厂工程完工后,双方正式结算工程款,高祀君要一千多万元,广源发集团只肯付三百多万元。高祀君说,他光给工人支工资就得六百来万元。

2006年初,高祀君以金玖源的名义,将广源发告上法院。

高祀君说,在双方闹翻之前,广源发的一个熟人曾劝他向胡谅伦认个错,被其拒绝:“我说他一个土鳖,我一个检察官,我跟他认错?”

在高看来,即使没闹僵,广源发也不会足额支付工程款。在施工后期,他明显感觉到甲方资金紧张——钢材最初是一车一车地往工地送,后期是一根一根地进。后来他才知道,蓬莱沥青厂建成以后,几乎所有施工队都被广源发拖欠工程款,有的也打起了官司。按当地一位做吊车租赁生意的老板的说法,广源发甚至用汽油抵了部分租赁费。

就在高祀君与广源发打官司期间,王群插了进来。他先是以案外人身份要求参与双方的诉讼,进而又以辽宁安装公司的名义,起诉广源发和金玖源。

按王群在诉讼材料里的说法,沥青厂的工程项目并非是高祀君揽下的,而是他以辽宁安装公司的名义揽下的,高祀君只是作为介绍人,从中收取10%的工程款提成。他认为广源发应该把工程款付给他,而不是付给高祀君。

而广源发也表示,相关工程项目是给辽宁安装公司的。

在与高祀君打官司前,王群还曾多次带领手下工人去高祀君当时的单位市北区检察院讨要工程款,高因身为公职人员做生意,受到单位诫勉处分。

按一位了解此案的警方内部人士的理解,王群是被胡谅伦“策反”了,两人联手对付高祀君。

2007年1月,在和王群打官司时,高祀君以王群私刻公章为由,向青岛市公安局江苏路派出所报案。江苏路派出所立案调查后,将王群抓获。按照一位警方内部知情人士的说法,民警从王群随身携带的包里找到四枚公章,经鉴定全是假的。

按高祀君当时的想法,抓了王群,他与广源发的官司就会顺利很多。

然而,就在王群被抓当天,主办此案的副所长受到上级领导、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时任局长单国潍(2012年因涉聂磊黑社会案落马)的严厉批评,单指责该副所长“插手经济纠纷”,江苏路派出所随后把王群放了。

上述警方内部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单国潍为此事专门开会批评那名副所长,副所长不服,当场与单拍了桌子。后来,这位副所长再未能晋升,现在是一名普通民警。

王群获释后,反过来向青岛警方举报高祀君诈骗工程款。不过,警方当时并未就此立案调查。

胜诉后,区政府“紧急呼吁”

2007年12月,青岛市中院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金玖源实际组织施工,完成了涉案工程,而王群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金玖源曾利用过辽宁安装公司的资质,不能证明是辽宁安装公司履行了涉案合同,为此判决广源发向金玖源支付工程款633万余元。

2019年,高祀君改判无罪后,网上曾出现一篇题为《被“蒙冤检察官”高祀君蒙蔽签字,多位广源发高管现身还原当年事件真相》的文章,据该文所引用的广源发方面人士的观点,高祀君之所以打赢民事官司,是因为“懂法律又会钻空子”。

据一审判决书,法院虽然判高祀君一方胜诉,但驳回了其要求青岛安邦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安邦石化)对涉案欠款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

安邦石化是胡谅伦与高祀君打官司期间成立的一家新公司。其成立背景是:作为城阳区的一家重点民营企业,广源发集团多年来严重依赖银行贷款,贷款总规模达21亿元,已经处在破产边缘。当时的城阳区政府试图拯救广源发,为此引入中国化工集团油气中心,为广源发集团的部分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此,两者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安邦石化,广源发集团的部分资产则注入到该公司。

高祀君用“金蝉脱壳”形容上述资产重组。在他看来,此番运作之后,广源发集团已经近乎空壳,他如果只起诉广源发,即使打赢官司,也很难拿到钱,为此,他才追加安邦石化作为被告,让其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之后,金玖源与广源发双双上诉。2008年8月,山东省高院就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除了要求广源发集团向金玖源支付889万余元的工程款外,还判决安邦石化承担连带责任。

该判决引发连锁反应。青岛一位与银行关系密切的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高祀君二审打赢官司之前,包括银行在内,许多债主都曾到法院起诉过广源发,也曾要求安邦石化承担连带责任,但没有一家成功。而高祀君案子的二审判决,相当于起到示范作用。而一旦这样,广源发通过资产重组缓解贷款压力的企图就落空了。

该人士一直不解的是,广源发何以为了区区几百万元的工程款,逼高祀君去捅这么大一个窟窿。

就在金玖源二审胜诉后,城阳区政府给负责执行此案的济南市商河县法院发了一份“紧急呼吁”函,建议法院暂缓执行。理由是一旦执行,“将造成国有大股东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现在正投资的大项目因无法继续进行而只能撤资,已投入的4亿多的国有资产不能收回;已经为蓬莱沥青公司等五公司化解的6.2亿元银行债务又将浮出水面,广源发集团只能破产,几千名员工必将失业;原有的四家担保企业必将随之陷入僵局,区域性金融危机也在所难免……”

经济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

然而对于高祀君来说,打赢民事官司却意味着噩梦的到来。

据黄兴风的判决书,就在高祀君与胡谅伦打官司期间,黄兴风妻子的炼油厂出了状况。胡谅伦对办案人员称,2008年,该炼油厂因污染问题被环保部门关停。随后,他与黄兴风夫妇达成一笔交易,双方通过签转让合同约定,由广源发集团以220万元的价格“回购”炼油厂,广源发先期垫付的130万作为“建厂过程中的自然灭失”,也不用再归还。

此外,通过胡谅伦的关系,黄兴风还以低于市场价81万余元的价钱,买下了由胡谅伦弟弟主导开发的某社区一套别墅。

据胡谅伦在黄兴风案中的证词,黄早在2005年就看中那套别墅,并多次为价格的事情找过他,希望他找弟弟给个最低价,在他协调下,弟弟同意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1500元的价格卖给黄兴风,但黄兴风还嫌贵,价格没定下来,黄也一直没交房款。

2007年底,胡谅伦主动向黄提出每平方米再降500元,黄兴风同意购买。

胡谅伦向黄兴风案办案人员表示,他让弟弟在房价方面作出巨大让步,是因为“广源发集团的案子正在经侦支队办着,这时他不敢得罪黄兴风”。

黄兴风通过胡谅伦的关系,以低于市场价81万余元买下的别墅。(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图)

2008年8月10日,高祀君二审胜诉后仅半个月,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就受理了由王群举报的高祀君“诈骗”工程款案,黄兴风签字“同意”受理。

这意味着高祀君与胡谅伦的工程款纠纷,由一起民事诉讼升级为一桩刑事案件。

作为关键证人,王群和胡谅伦则分别到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作了笔录。据两人说法,高祀君“两头骗”——对胡谅伦自称是辽宁工程队的队长,对王群自称是广源发集团的项目部总经理,他们两人开始均蒙在鼓里,一直到王群找胡谅伦要工程款时才恍然大悟。

而前番被高祀君怀疑偷建材的孙某某,也成为警方指控高祀君诈骗的证人之一。

不过,作为蓬莱沥青厂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胡谅伦的另一位亲戚胡崇顺的证词却对高祀君有利,在他看来,工程就是高祀君揽下后交给王群的施工队干。

相关材料显示,就在胡崇顺做完上述笔录后的两周,他和蓬莱沥青厂的副总经理宋斌就被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调查,理由是高祀君曾给他们送过礼。

立案当天,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向青岛市中院发函,以高祀君涉嫌犯罪为由建议暂停山东高院判决书的执行。

高祀君当时并不了解此内情。在发现胜诉后法院迟迟不予执行后,让手下工人去青岛市中院“堵大门”。堵了数天之后,法官才把警方函件给他看。

高祀君火了,他质问法官,就算宋斌和胡崇顺涉嫌犯罪,与金玖源的民事官司也没关系,怎能以此为由阻止执行?

青岛市中院后来恢复执行。而在阻止执行未果之后,宋、胡二人的受贿案也被撤销。

不过,高祀君的麻烦远没有结束。

事实上,就在办理宋、胡二人的受贿案时,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就曾传唤过高祀君,并且把传票发到市北区检察院。

在调查宋、胡二人受贿案无果之后,2008年12月22日,青岛市公安局又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高祀君立案调查,并两次向青岛市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高祀君。然而,青岛市检察院两次均未批准逮捕。

公安申请逮捕,检察院一度不批捕

高祀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早在2007年下半年,他就从广源发内部人处听说胡谅伦找了经侦支队,但他当时没当回事。

在接到警方传票后,高祀君才意识到事情不简单。不过,当时黄兴风尚未落马,高祀君并不知道他与胡谅伦之间的关系。

2009年9月26日,胡谅伦的儿子结婚,高祀君混进现场,在婚礼出席人员名单上,发现了黄兴风与主办高祀君案的中队长李某亮等人,都是携妻子出席。

在黄兴风的判决书中,李某亮向办案人员表示,在2008年办理高祀君涉嫌合同诈骗案中,黄兴风“多次调度该案,要求加快办案节奏,尽快破案,为广源发集团挽回损失”。在办理高祀君案一年后,李某亮由中队长提拔为副大队长。

相关证据显示,在参加胡谅伦儿子婚礼后不到一个月,黄兴风付清了那套“优惠”81万余元的别墅尾款,签下了购房合同。

取得黄兴风等人参加胡谅伦儿子婚礼的证据后,高祀君展开反击,向山东省公安厅举报,然而青岛市公安局并未撤案,而是将该案移交给了城阳分局办理,移交理由是青岛市公安局没有管辖权。高祀君对此十分不解:“市局都没有管辖权,城阳分局难道就有管辖权?”

而就在该案移交城阳分局办理后,黄兴风和胡谅伦二人的关系有所变化。据广源发一位负责人的证言,2010年3月,他一直没有在黄兴风妻子的炼油厂转让合同上签字,这意味着黄兴风并未拿到胡谅伦承诺给的220万元炼油厂“回购”款。

在高祀君案移交到城阳分局前后,胡谅伦和广源发集团又分别到城阳分局报案,王群也被城阳警方找去作了笔录。

2010年2月5日,城阳分局对高祀君以诈骗罪立案,并于两个月后将高祀君刑事拘留,高祀君说,他那次被抓时,负责执行民事案的商河县法院法官刚抵达青岛。

随后,城阳分局报请城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高祀君。

但城阳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未批准逮捕高祀君。高祀君在看守所关了一个多月后获释。

在抓捕高祀君的同时,城阳分局还以涉嫌包庇高祀君为由,把高祀君手下的施工一队队长王强也刑拘了。王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第一次去抓他时,他正好不在,警察就在他家外墙上贴出通告,导致全村人都知道他“犯事”了。

城阳区检察院同样也没有批捕王强,他在被关一个多月后获释。

在办理高案期间,城阳分局曾前后三次向商河县法院发函,以高祀君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建议中止或停止执行。

被卷入的评估师

从看守所出来之后,高祀君继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玖源与广源发的民事案。

然而,5个月后,高祀君第二次被城阳公安抓捕,这次是涉嫌“妨害作证罪”。

高祀君“拒不认罪”,并且在所有需要他签名的法律文件上都写上一个“冤”字。

被抓期间,高祀君在一份法律文件上写满“冤”字。(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图)

而随着高祀君新罪名的浮现,王群的证词也出现了变化,开始承认工程是高祀君的。之前,在警方指控高祀君诈骗时,王群一直坚称工程是自己的,高祀君从中赚取介绍费。

在城阳公安追究高祀君“妨害作证罪”的过程中,一个叫孙建生的评估师也被卷入其中。

在金玖源起诉广源发一案中,青岛中院委托一家鉴定机构对该案工程进行估价,作为法官审判的依据。而孙建生正是该机构负责出具该案鉴定报告的评估师。

城阳公安认定,在鉴定过程中,高祀君指使孙建生作伪证,给金玖源多计了120万元工程款,导致法院错判。

案卷材料显示,城阳公安一共给孙建生做过十多份笔录,在后期笔录中,孙在办案人员引导下,表示在现场勘验时,高祀君指着安装工程说都是他干的,而他是根据高祀君所说计算的费用。这句话成为一审法院认定高祀君诱使孙建生作伪证的重要证据。

然而高祀君却坚称,现场勘验那天他根本没进工地,不可能对孙建生说那番话。

高祀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06年那次现场勘验,他找了辆面包车,载着孙建生和负责鉴定业务的法官施某等人去蓬莱工地。他与自己当时请的律师盛某在蓬莱碰头后,就提前下车,没进工地。

法官施某的笔录中,称高祀君那次去了工地。不过,城阳分局没有就此细节询问律师盛某。

这一次,城阳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高祀君,该案随后被起诉到城阳区法院。值得一提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城阳检察院曾一度因“事实、证据有变化”撤诉,后来又重新起诉。

2012年7月13日,城阳区法院一审判定高祀君“妨害作证罪”成立,且由于高在案发时是司法工作人员,应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随后,高祀君被市北区检察院开除。

而就在高祀君案开庭审理期间,本作为该案重要证人的孙建生也被城阳公安抓了,他的罪名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随后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高祀君与孙建生同关在一个看守所。先进去的高祀君有一天听说,他的一个“同案犯”进来了,他猜了半天没猜出是谁,后来知道是孙建生时,不禁大吃一惊。

申诉6年终获无罪

巧合的是,在孙建生被抓三天后,黄兴风被刑拘,后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不过,黄兴风的落马并没有改变高祀君案的走向。在黄兴风案中,胡谅伦向办案人员承认曾为数起案子(包括高祀君案)向黄行贿,但其本人并未受到追究。

另有法院判决书显示,除了高祀君案之外,胡谅伦曾多次通过报案打击生意对手,而警方介入相关经济纠纷,相关领导均有收受贿赂情况。除了给黄兴风行贿,胡谅伦和广源发集团还曾分别行贿青岛市公安局前副局长冯越欣和姜集喜。其中,在广源发与青岛一家房地产公司打官司时,胡谅伦曾找冯越欣查过该房地产公司偷税问题。

相关判决书还显示,胡谅伦曾在青岛公安系统人事调整中充当过掮客角色,2009年6月,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楼山派出所指导员纪某某,让胡谅伦找领导帮助提拔,在送给领导20万元后,其晋升为所长(副处级)。

2013年9月,高祀君刑满获释,随后开始申诉。在此期间,广源发集团也以高祀君被判刑为由,就先前输掉的民事官司申诉。双方再度展开博弈。

2015年5月,山东省高院就高祀君“妨害作证案”作出再审决定,指令青岛市中院对该案再审。一年后,山东省高院就金玖源诉广源发的民事案作出再审判决,根据高祀君的有罪判决,将120万元“大型机械费”从原民事判决认定的工程款金额中减去,同时,改判安邦石化不承担连带责任。

改判后,广源发与金玖源均不服,双双向山东省检察院申请抗诉。

此后经过一番周折,高祀君于2019年4月被青岛中院改判无罪。据其所述,在争取无罪的6年里,仅打印、复印材料就花了六七万元。高祀君还给青岛市检察系统的每一个检察官都寄了一封信:“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大家共同来监督这个案子。”

在此过程中,孙建生和律师盛某均出庭作证,他们均表示高祀君在现场勘验那天没有进入工地。

在高祀君案再审期间,青岛中院当时一位再审法官曾对高祀君明确说他无罪,在他看来,就算高祀君那次去了工地,也不可能犯罪,“在中院法官在场的情况下,你能做出什么样的犯罪行为来?”

尽管如此,该法官下判时,并没有直接改判高祀君无罪,而是发回城阳区法院重审,城阳区法院重审后仍认为高祀君有罪,高祀君又上诉至青岛中院,才改判无罪。之后,他获得国家赔偿,市北区检察院也撤销了当年对他的开除决定。

在高祀君申诉过程中,孙建生为其出具数份“证明材料”,表示城阳警方为其制作的数份笔录内容不真实,是办案人员刘某让他这么说的,不是他的本意,是在“故意冤枉人”。

2023年6月,高祀君平反4年后,孙建生被城阳法院改判无罪。南方周末记者两次联系孙建生,其均未接受采访。

高祀君认为,在自己蒙冤过程中,多人已涉嫌犯罪,他打算一一追责,而他的第一个追责对象是王群。高祀君认为,江苏路派出所当年抓王群没错,放王群有错,并就此向监委举报。

江苏路派出所曾重新启动对王群案的调查,但后来又没了动静。2023年8月8日,高祀君又一次来到江苏路派出所,以了解王群案的进展。让他没想到的是,江苏路派出所负责人告诉他:经上级研究,王群案不应由市南分局管辖。至于应由哪里管辖,该负责人表示上级没有研究。

这一答复,意味着高祀君举报王群16年后,该案又回到了起点。

而高祀君与广源发之间的民事诉讼也远未了结。按高祀君的说法,一起简单的欠款纠纷,由于各种人为因素,先后衍生出了三十多个案子。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南方周末实习生 张紫鹃

责编 何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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