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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大发“国难财”!刑事拘留,罚款300万!
日期:2020/1/29  来源:admin  点击:1899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商家和个人却借疫情高价售卖防护用品,甚至制假售假,严重危害了正常的市场和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起借疫情大发国难财的违法犯罪案件,从严、从重、从快采取了行政、刑事拘留等措施。

以下是部分案件:

1 、高价售卖口罩公然叫嚣“发国难财”,拘留10日!

1月27日16时许,辽宁大连沙河口公安分局接110指令,马栏广场一商场门前有人高价贩卖口罩,并称要“发国难财”。

属地警力迅速临场处置,期间,赵某(男,34岁,黑龙江人)在有围观群众质疑、拍摄和执法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当众扬言“发国难财”,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违法嫌疑人赵某到案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1月28日,沙河口公安分局依法对赵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赵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上限处以10000元罚款

2、销售仿冒口罩,刑事拘留!

1月25日晚,义乌市公安局接到义乌存在假口罩案件线索后,即刻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动。现查明王某成、田某军通过微信销售仿冒“3M” 防护口罩,邵某娟、毛某娟等人从王某成、田某军处进货销售给他人。目前,王某成、邵某娟、毛某娟、邵某燕、鲁某科等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田某军在逃。

3 、男子质疑药店口罩涨价被打,被拘8日

1月27日,辽宁东港某药店内,消费者质疑一只口罩胡乱涨价,卖35元,药店老板孙某让消费者滚出去,并动手打人。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药店对口罩没有明码标价,也无法提供进货发票、销售票据,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罚。东港公安通报称,药店老板被行拘8日,罚款300元。

4、高价售卖口罩消毒液商品,刑事拘留!

1月28日,天津津南区一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高价出售口罩、消毒液等商品。市公安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开展工作,并于1月28日凌晨相继在天津市将苏某某、王某某、杨某某等3名涉案人员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自称是三甲医院保安高价出售口罩,拘留5天!

1月25日,呼和浩特,一男子在小区门口卖口罩,一个50元。男子自称是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保安,口罩是医院发的福利,假一赔十。物业公司负责人称,该男子已于2019年3月离职,口罩不是医院流出的。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6、天价销售口罩,拟开300万元罚单

近日,北京丰台区一药房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200元/盒的口罩,提价到850元/盒销售,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罚款30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天津市津南区一药房也因高价销售口罩,拟被罚款300万元,涉嫌经济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

疫情期间大发“国难财”!刑事拘留,罚款300万!警方提醒: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7 、福州男子网上虚假销售医用口罩诈骗,刑事拘留!

日前,福建福州男子梁某因手头拮据,遂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发送销售医用口罩广告,收款后将受害人拉黑,并从中获利1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疫情期间大发“国难财”!刑事拘留,罚款300万!警方提醒: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警方提醒

目前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公安机关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也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如有违法犯罪线索,请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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