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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家传案一审判决书128页:主犯获刑13年、罚金1千万
日期:2019/12/23  来源:admin  点击:1239

日前,曾被央视曝光的“吕家传”传销案,在河南济源市法院宣判。

被告人吕祝攀、张涛、应裔豪、张英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销售医用冷敷贴为名,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一审判决,吕祝攀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张涛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应裔豪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余涉案人员判处有期徒刑二到九年不等。

记者注意到,吕家传案之所以受关注,因为此案相对庞杂。

128页判决书显示,本案被告人包括吕祝攀、张涛、应裔豪在内共10人,截止案发形成以“吕家传”总部为顶层、多达31层的上下层级关系;系统显示注册代理数量386728人;依法冻结、查封、追缴的资产包括账户资金、涉案保险、涉案车辆、涉案房产等。

12月2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吕祝攀的代理律师李肖霖(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说,他的当事人确定会上诉。

吕家传案一审判决书128页:主犯获刑13年、罚金1千万

【1】发家

大约6年前,吕祝攀、应裔豪在淘宝销售膏药。次年,吕祝攀、应裔豪注册成立无锡同诺公司,后注册天猫旗舰店。

同年6月7日,吕祝攀注册“吕家传”商标,后经张涛联系夏邑汉方公司,吕祝攀授权夏邑汉方公司使用“吕家传”商标,由夏邑汉方公司使用该公司通过虚假手续备案的医用冷敷贴资质生产医用冷敷贴后,装入吕家传包装袋和包装盒,成为吕家传医用冷敷贴,吕祝攀、应裔豪在淘宝、天猫店铺销售吕家传医用冷敷贴,期间张涛加入,吕祝攀应裔豪与张涛开始合伙经营淘宝、天猫店铺,三人协商分红比例为4:4:2。

2016年3月,吕祝攀、张涛、应裔豪关闭淘宝、天猫店铺,通过联系老客户和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开始采用七个代理等级模式销售吕家传医用冷敷贴。

代理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天使代理、普通代理、三级代理、二级代理、一级代理、执行总代、全国总代,要求认购相应金额产品成为各级代理,具体门槛为天使认购550元,普通代理认购2700元,三级代理认购6400元,二级代理认购1.4万元,一级代理认购3万元,执行总代认购5.5万元,全国总代认购10万元,认购产品的价格分别为每盒11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5元、50元,平级不得招平级代理。

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他们还制定总代返利政策,规定公司直属总代及其下线某个周期累计认购额为10万元至500万元,分别按2%至11%的比例返利,公司给直属代理返利后,由直属代理给自己的下级代理返利,认购金额越高,返利比例越高。

【2】升级

2017年5月,吕祝攀、张涛、应裔豪等人决定将销售系统、模式等进行升级,开始釆用五个代理等级模式,代理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天使、合伙人、董事、官方、联合创始人五个级别,要求认购相应金额产品成为各级代理。

其具体门槛为:天使认购55元,合伙人认购2700元,董事认购1.4万元,官方认购5.5万元,联合创始人门槛最初为累计认购48万元、发展下线100人,后提高至认购98万元、发展下线200人,认购产品的价格分别为每盒110元、90元、70元、55元、48元。

联合创始人和官方级别代理可以无限制发展同级和下级代理成为自己的下线,董事、合伙人只能发展下级代理成为自己的下线,天使不能发展下线;并制定官方月销售奖励机制,规定官方、联合创始人级别代理某个周期本人及其所有下线累计认购金额5万元至1000万元,分别按9%至22%的比例返利,由高到低逐级返利,认购金额越高,返利比例越高。

初期,返利依据的周期累计认购额最高为1000万元,达到1000万元以上认购额的返利均为22%,该层级代理将22%返利全部返给下级后,非法获利减少,发展代理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于是又设定了“顶层设计”奖励:

认购额达到1000万元至10000万元时,除按照22%的比例获取返利外,另按照每盒1元至4.5元不等的标准进行奖励,以保证每个高层级代理在其直接下线的返利比例与其持平时,仍可获利。

吕家传还规定认购额周期清零制度,即联合创始人和官方的返利以月份或促销活动时间为周期,按比例支付相应周期内返利后,认购额全部清零。如果想再得返利,则需要在下个周期内继续认购,重新计算。

记者注意到,截止案发形成以“吕家传”总部为顶层、多达31层的上下层级关系,系统显示注册代理数量386728人。

吕家传案一审判决书128页:主犯获刑13年、罚金1千万

【3】 非遗

为扩大品牌影响力,骗取公众信任,2017年9月,被告人吕祝攀等人使用虚假资料在河南省孟津县将“吕家传膏药”申请为孟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对外宣传吕家传医用冷敷贴采用吕祝攀家祖传配方,由纯中药熬制,系非物质文化遗产,适用于颈肩腰腿疼痛等多种疾病,能够治疗甚至治愈疾病。

吕家传医用贴每盒成本10余元,全国统一零售价150元。

央视报道显示,吕家传冷敷贴商家宣传说,腰肌劳损,腰间盘突出人群,及产后月子病,风湿病人群,我们承诺使用三天对效果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

在商家的宣传下,这样一个普通的医用冷敷贴,竟然能治疗颈椎病、肩周炎、痛风等几十种病症。

经鉴定,该冷敷贴含有严禁添加的冰片、双氯芬酸钠等药物成分。

吕家传案一审判决书128页:主犯获刑13年、罚金1千万

【4】异议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10名被告人也呈现了不同的态度。其中,吕祝攀、张涛、张英子、徐松林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

吕祝攀辩称,其不清楚医用冷敷贴非法添加情况;联合创始人标准未提高至168万元;冷敷贴实际成本大约每盒20元左右,该问题属于行政违法问题;而且其是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不能作为犯罪处理。以上辩护,除了吕祝攀不清楚医用冷敷贴非法添加情况和联合创始人标准未提高至168万元外,其余的法院均不予采纳。

张涛辩称,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其等以淘宝销售为主、以线下销售为辅,此期间的收入是合法收入,2017年5月之后,公司不断壮大,才有了失控的情况。而且吕家传公司从未成立讲师团队,没有在全国范围内以招商会的形式进行过宣传,开招商会是经销商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关于公司宣传的“投资550元带你月入10万元”,他认为是经商过程中的一种宣传方式,其公司的双退政策也是名副其实,不存在引诱。

再者,其认为公司是以销售吕家传产品为目的,无论是奖励或分红,都是以团队为单位、以购买吕家传产品的实际数量计算分红或奖励,并非以销售吕家传产品为名、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进行返利,不存在骗取钱财等情况。以上辩护,除了吕家传并未成立讲师团队外,其余的法院均不予采纳。

张英子辩称未参与本案传销活动,本案鉴定的代理层级和人数与事实不符,其等不属于传销。法院不予采纳。

徐松林辩称其2017年9月到无锡同诺公司,主要负责客户接待和订票,同年11月左右被调到市场部的体验馆客服职位,主要负责向后台已成功申请开办体验馆的代理发放装修效果图,市场部有市场总监、体验馆总监、体验馆客服等职位,体验馆的设计规划、开设条件及审核权限都由公司决定,其只是领导指派的客服工作人员,并非在全国发展八百多家体验馆的负责人。

以上辩护,除了徐松林并非无锡同诺公司市场部负责人、未在全国发展800余家体验馆外,其余的法院均不予采纳。

【5】认罪

与此同时,应裔豪、杨合营、曾延宁和杨元芳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部分有异议。

其中,应裔豪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对罪名有异议。其辩称其等人只是做微商,不构成犯罪,也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杨合营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对罪名有异议,辩称其是微商创业,不是传销,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杨合营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即使该模式认定为传销活动,但杨合营属于被利用者,主观上没有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也没有起到发起、策划、操纵作用,杨合营不是犯罪集团成员,更不能认定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曾延宁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金额有异议,对其他事实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其辩称其个人所得和涉案金额没有那么多,他本身由消费者转变成代理商,都是上级给其转达信息,未与公司直接接触,对其在组织中的作用有异议。

杨元芳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金额有异议,辩称其涉案金额应为1.3亿元,而且其最后一次所汇的60余万元不是违法所得,是其合法收入。

以上辩护,法院均不予采纳。

高小丽、李勇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吕家传案一审判决书128页:主犯获刑13年、罚金1千万

【6】财产

本案还依法冻结、追缴、没收了涉案账户资金、涉案保险、涉案车辆和涉案房产。

其中,冻结、追缴的账户资金,包括吕某艳、张涛、应裔豪、张英子等人名下的账户共38个,涉案金额高达10亿余元,其中单个账户最高追缴3亿余元,最低追缴20.17元。

另追缴了6个涉案保险,其购买价格从40万元到400万元不等。

记者注意到,法院还没收了奔驰、宾利、玛莎拉蒂、劳斯莱斯、法拉利等涉案车辆,共13辆。

还追缴了10栋涉案房产,这些房产分布郑州、上海、无锡等地,有小区亦有别墅,面积从100多平到700多平不等。

【7】判刑

济源市法院认定,吕祝攀、张涛、应裔豪、张英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其中吕祝攀、应裔豪、张涛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张英子系主犯;杨合营、徐松林、曾延宁、高小丽、杨元芳、李勇在集团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吕祝攀、张涛、应裔豪、徐松林、杨合营、曾延宁、高小丽、杨元芳、李勇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已的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高小丽、李勇劝说其他犯罪嫌疑人投案,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曾延宁、高小丽、杨元芳、李勇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关于被告人及辩护人辩称杨合营不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曾延宁、高小丽、杨元芳、李勇、徐松林不属于主犯、高小丽有立功表现的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关于被告人杨合营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杨合营不是犯罪集团成员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综合被告人杨合营、徐松林、曾延宁、高小丽、杨元芳、李勇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认罚态度,法院确定对被告人杨合营、徐松林、曾延宁、高小丽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杨元芳、李勇减轻处罚。

综上,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及案发后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四条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笫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笫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笫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吕祝攀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千万元;

张涛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九百万元;

应裔豪, 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九百万元;

张英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八百万元;

杨合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

徐松林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

曾延宁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高小丽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

杨元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李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及其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他查封、冻结、扣押在案的财物,由查封、冻结、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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